中国文化小史

中国文化小史

这是一本专讲文化的通俗史书,分门别类讲述18种文化现象。比如,婚姻是从零禁例开始,其后逐渐增加禁例,缩小通婚范围而演变成今日的一夫一妻制;关于族制,古代因为劳力重于资本,丁多即可致富,而今日却在某些情况下成为穷困的原因;官僚阶级,总是以自利为先,国事为后,若不防势必导致泛滥不可收拾。
文化本是人类控制环境的工具,环境不同,文化自因之而异。而反过来,文化不同又使得环境不同,身处不同文化环境中的人自然就养成不同的性情。

编辑推荐

1、为什么久于官场的人,就有些官僚气;世代经商的人,就有些市侩气;向来读书的人,就有些迂腐气。难道他是生来如此的么?无疑,文化环境是重要影响因素。
2、畅销70余年,重印190多次,想要了解文化因素如何影响国民性,读这一本就够了。
3、吕思勉是钱穆很敬重的授业恩师,易中天品三国言必称吕思勉,李敖佩服他头脑新。
4、他是华人世界公认的史学大家,在通史、断代史和专题史方面均有杰出贡献。
5、对于历史爱好者来说,吕思勉是绕不过的高山。读历史巨著前,请先来吕先生的作品里储备历史常识。
★★★★★推荐阅读
《三国历史的教训》
《中国政治五千年》

作者简介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笔名驽牛、程芸、芸等,江苏常州人。中国近代历史学家、国学大师。
与钱穆、陈垣、陈寅恪并称为“现代中国四大史学家”
钱穆很敬重的授业恩师
易中天品三国,言必称吕思勉
顾颉刚赞他开创中国通史写作新纪元
李敖佩服他头脑新、思维开阔
代表作有《中国文化小史》《中国政治五千年》《白话本国史》《宋代文学》《中国民族史》《中国制度史》等。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婚 姻 / 001
第二章
族 制 / 022
第三章
政 体 / 037
第四章
阶 级 / 052
第五章
财 产 / 069
第六章
官 制 / 089
第七章
选 举 / 103
第八章
赋 税 / 120
第九章
兵 制 / 137
第十章
刑 法 / 158
第十一章
实 业 / 175
第十二章
货 币 / 192
第十三章
衣 食 / 206
第十四章
住 行 / 223
第十五章
教 育 / 239
第十六章
语 文 / 252
第十七章
学 术 / 267
第十八章
宗 教 / 297

精彩书摘

第四章 阶 级(节选)
古代部族之间,互相争斗;胜者把败者作为俘虏,使之从事于劳役,是为奴隶;其但收取其赋税的,则为农奴。古代奴婢之数,似乎并不甚多(见下)。最严重的问题,倒在征服者和农奴之间。
国人和野人,这两个名词,我们在古书上遇见时,似不觉其间有何严重的区别。其实两者之间,是有征服和被征服的关系的。不过其时代较早,古书上的遗迹,不甚显著,所以我们看起来,不觉得其严重罢了。
所谓国人,其初当系征服之族,择中央山险之地,筑城而居。野人则系被征服之族,在四面平夷之地,从事于耕耘。所以(一)古代的都城,都在山险之处。国内行畦田,国外行井田。(二)国人充任正式军队,野人则否。上章所讲大询于众庶之法,限于乡大夫之属。“乡”是王城以外之地,“乡人”即所谓国人。厉王的被逐,《国语》说:“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然则参与国政,和起而为反抗举动的,都是国人。若野人,则有行仁政之君,即歌功颂德,襁负而归之;有行暴政之君,则“逝将去汝,适彼乐土”,在可能范围之内逃亡而已。所以一个国家,其初立国的基本,实在是靠国人的,即征服部族的本族。
国人和野人之间,其初当有一个很严的界限;彼此之间,还当有很深的仇恨。后来此等界限,如何消灭?此等仇恨,如何淡忘呢?依我推想,大约因:(一)距离战争的年代远了,旧事渐被遗忘。(二)国人移居于野,野人亦有移居于国的,居地既近,婚姻互通。(三)征服部族是要朘削被征服的部族以自肥的,在经济上,国人富裕而野人贫穷;又都邑多为工商及往来之人所聚会,在交通上,国人频繁而野人闭塞。所以国人的性质较文,野人的性质较质。然到后来,各地方逐渐发达,其性质,亦变而相近了。再到后来,(四)选举的权利。(五)兵役的义务,亦渐扩充推广,而及于野人,则国人和野人,在法律上亦无甚区别,其畛域就全化除了。
征服之族和被征服之族的区别,可说全是政治上的原因。至于职业上的区别,则已带着经济上的原因了。
古代职业的区别,是为士、农、工、商。士是战士的意思,又是政治上任事而未有爵者之称,可见古代的用人,专在战士中拔擢。至于工商,则专从事于生业。充当战士的人,虽不能全不务农,但有种专务耕种的农民,却是不服兵役的。所以《管子》上有士之乡和工商之乡(见《小匡篇》)。《左传》宣公十二年说,楚国之法,“荆尸而举(荆尸,该是一种组织军队的法令),商、农、工、贾,不败其业”。有些人误以为古代是全国皆兵,实在是错误的。士和卿大夫,本来该没有多大的区别,因为同是征服之族,服兵役,古代政权和军权,本是混合不分的。但在古代,不论什么职业,多是守之以世。所以《管子》又说:“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小匡》)政治上的地位,当然不是例外,世官之制既行,士和大夫之间,自然生出严重的区别来,农、工、商更不必说了。此等阶级,如何破坏呢?
其在经济上,要维持此等阶级,必须能维持严密的职业组织。如欲使农之子恒为农,则井田制度,必须维持。欲使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则工官和公家对于商业的管理规则,亦必须维持。然到后来,这种制度,都破坏了。农人要种田,你没有田给他种,岂能不许他从事别种职业?工官制度破坏了,所造之器,不足以给民用,民间有从事制造的人,你岂能禁止他?尤其是经济进步,交换之事日多,因而有居间买卖的人,又岂能加以禁止?私产制度既兴,获利的机会无限,人之趋利,如水就下,旧制度都成为新发展的障碍了,古代由社会制定的职业组织,如何能不破坏呢?
在政治上:则因(一)贵族的骄淫矜夸,自趋灭亡,而不得不任用游士(参看第七章)。(二)又因有土者之间,互相争夺,败国亡家之事,史不绝书。一国败,则与此诸侯有关之人,都夷为平民。一家亡,则与此大夫有关的人,都失其地位。(三)又古代阶级,并未像喀斯德(caste)这样的严峻,彼此不许通婚。譬如《左传》定公九年,载齐侯攻晋夷仪,有一个战士,唤作敝无存,他的父亲,要替他娶亲,他就辞谢,说:“此役也,不死,反必娶于高、国。”(齐国的两个世卿之家)可见贵族与平民通婚是容易的。婚姻互通,社会地位的变动,自然也容易了。这都是古代阶级所以渐次破坏的原因。

前言/序言

自 序
我在上海光华大学,讲过十几年的本国史。其初系讲通史。后来文学院院长钱子泉先生说:讲通史易与中学以下的本国史重复,不如讲文化史。于是改讲文化史。民国二十七年,教育部颁行大学课程;其初以中国文化史为各院系一年级必修科,后改为通史,而注明须注重于文化。大约因政治方面,亦不可缺,怕定名为文化史,则此方面太被忽略之故。用意诚甚周详。然通史讲授,共只一百二十小时,若编制仍与中学以下之书相同,恐终不免于犯复。所以我现在讲授,把它分为两部分:上部以文化现象为题目,下部乃依时代加以联结,以便两面兼顾。此意在本书绪论中,业已述及了。
此部(编者注:《中国文化小史》)系居孤岛上所编,参考书籍,十不备一;而时间甚为匆促。其不能完善,自无待言。但就文化的各方面加以探讨,以说明其变迁之故,而推求现状之所由来;此等书籍,现在似尚不多,或亦足供参考。故上部写成,即付排印,以代钞写。不完不备之处,当于将来大加订补。此书之意,欲求中国人于现状之所由来,多所了解。故叙述力求扼要,行文亦力求浅显。又多引各种社会科学成说,以资说明。亦颇可作一般读物。单取上部,又可供文化史教科或参考之用。其浅陋误谬之处,务望当代通人,加以教正。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十八日(1939年)
吕思勉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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