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此刻拥有的这些,是你真正需要的吗?
人生幸福的事不是找到了可以长厢厮守的人与物,而是遇见了无法失去的人与物。
生活的秘密不过如此。那些平静之中留在你生命里的,就是你想要的,也是真正属于你的。不必多,但要好。
我们都在做选择,却也有摆脱不掉的桎梏如影随形。人生到后来是自己给自己的一个交代。
走过五光十色的世界,可以专心面对内心的黑暗与光亮。穿越过往的荒凉与繁芜,懂得结束,也能够好好开始。
此刻,人生没有遗憾,整洁而清爽,就是我能想到的自由,也是我能给自己的的温柔。
编辑推荐
陶立夏全新散文集,继现象级畅销书《分开旅行》《练习一个人》《把你交给时间》后,又一重磅力作。用一颗敏锐洞察的心,书写生命中的温柔与暴戾,幸福与遗憾,以清新细腻的笔触,勾勒生命的神奇与厚重。翻开本书,诚实面对自己的内心,祝愿你,无论身处明亮之中,还是身披暗影,都能自由。
旅行、书籍、美物、有故事的人,53篇熨帖至心的哲理散文,4个生活的不同侧面,感受世界的宽广和桎梏,剖析生活的喧嚣与孤独,记录始终在路上的人,内心的专注与坚持。
走过,读过,见过,爱过……所有出现在我们生命中的,都令我们成长。我们看到的一切都是内心投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尺丈量别人与这个世界,画地为牢与海阔天空都是一念之间。
你可以乐观地说生活的故事永不落幕,也可以审慎地说人生转瞬就到头。吾生有涯,熄灭和黯淡都是必然的,只是结束到来前没有努力燃烧过,就是遗憾。当你明白无论身处何方做何决定皆有桎梏,不怨不悔,就是自由,也是我们给予自己的最初的温柔。
80余幅摄影作品×四色全彩印刷,精美装帧,为你呈现生活的律动与韵味,世界的壮阔与细微。
内容简介
陶氏金句:
曾出现在我们生命中的不少物品,关于它们的记忆,清晰的不是最初获得时的快乐,而是后来摆脱它们时的轻松。持有的负重曾如铅块。
没有忘记但并不与人提起,就是所谓的“心事”了。人怀着珍而重之的心事,才会以更审慎的姿态活着,就像风浪里往来的船舶有了压舱物。即便将来船底可能被凿穿的时候,压舱物会让船只沉没得更快,但此刻安稳,无须计较将来沉沦。漏船载酒,一生足矣。
人生路波折太多,风雨无常,我们期望的不过是一个妥帖的同路人,衣食丰裕之后,大家心绪平和地相处。在人群里懒得牵手,却也从不会走散;纪念日不会安排烛光晚餐,但可以自然而然地解决掉对方盘子里剩下的食物。
缘分兜兜转转,我们都身处这游乐场。每人都只有一张入场券,所以,悲伤也好,失望也罢,在灯影与乐音之中, 我们都要像没有心事的孩子那样,尽兴玩一场。
我们对他人的苦痛缺乏体谅,又对他人的幸福抱着怀疑。旅行像句反问,总需要用离开证明归心。幸福则是句设问,总是不断试错,终于落空。
孤独来去不止歇,但时间从不被归还。这都是好事。
作者简介
陶立夏
作家、翻译。
作品:《分开旅行》《练习一个人》《把你交给时间》 《岛屿来信》《如果没有你》《甜月亮》
译著:《夜航西飞》《一切破碎,一切成灰》 《安尼尔的鬼魂》《给青年作家的信》《贾曼的花园》《亲爱的安吉维拉》。
微博& 微信:陶立夏
精彩书评
读者评价:
她的书,适合一个人,在微冷的天气,裹着被单,手里捧着一杯热茶,慢慢阅读。题材大多是散文、游记,文笔优美、练达,如诗一样。心情浮躁不安的时候,看多了悬疑想换口味的时候,她的书带着你远行在这纷繁枯寂的三千世界,让人不自觉的安静下来。
——读者 喵的奇思妙想
我喜欢她对待生活的方式,纯粹,简单,优雅,从容,文艺而又不做作。大概都是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抛弃一切雕琢粉饰,仅用简单朴实的文字书写生活的际遇与故事。
——读者 情感轶事本
如果有机会,我很想和陶立夏一起旅行一次,探讨旅行中生命的意义。
——读者 新东方董事长兼总裁·俞敏洪
目录
序言 大雾
Chapter1为了告别的聚会
世间事不能一笔勾销
当我开始远行
为了告别的聚会
烟花熄灭的时候
苦的糖
娜塔丽
和Dominic去旅行
旋转木马没有尽头
世界上最好的工作
故事这么长,不必每一句都说真话
三百三十三克
Chapter2这是我亲手创造的世界
留白
将就的美食家
下雨天洗衣服的人
完美男主角
这是我亲手创造的世界
心碎的人最爱说假如
最美好的回忆
你知道心会去往哪里吗
咕噜咕噜咕噜
杯酒是人生
很多东西不如和占有欲一起丢弃
人要怀着心事
Chapter3如若爱憎
空白
其他人是会离去的
人生这冗长的一餐,爱情是剂调味
困兽与玫瑰
生命里最后一朵雪花
捕风者说
花的心
如若爱憎
人生啊,仅仅退让是不行的
有没有人测量过积雪的厚度
晚来风急
就让我们,被我们的故事摧毁
看得见空气的人
Chapter4在神的居所里短暂停留
异国
世界的边缘
舱门已关闭
天鹅王子
非洲也曾大雨滂沱
在神的居所短暂停留
赫尔辛基:夏以上,秋未满
孔雀
荒凉书店
休眠火山
少年夏日长
约翰内斯堡一夜
我开始喜欢陌生人的聚会
沙城
住在行李箱中的人
后记:如果热情熄灭了
精彩书摘
故事这么长,不必每一句都说真话
生日前几天,我发朋友圈说想买一块带月相的潜水表。很多朋友留言问潜水表要带月相做什么,表示不懂我要在深海看月亮的浪漫,只有学妹回复说她在香港,下班后可以帮我去表行看看是否有货。
“当年,给前夫的结婚礼物就是一块潜水表,我们约定要一起去海岛补蜜月。但是他的假期太少,始终没去成。”她发语音告诉我说。
学妹家和我家算世交,父母熟识,我们读过同一个寄宿学校,她小我两届。后来我去英国留学,她去美国读法律,有几年疏于联系。
读寄宿学校那会儿,每个月可以回家一次,我就蹭她的车回去。她在美国读完法律回来,家里面催着她结婚。她家真有亿万家产等着继承,不是一句玩笑话,她却执意到上海工作。我对她的印象依旧停留在当年那个乖顺的小学妹,从穿什么衣服到要交怎样的朋友,都很听妈妈的话,所以她胆敢忤逆家长谋求独立令我有些意外。
她在上海找到工作前一星期,家里就给她在中凯城市之光买了房子。那时我也在附近上班,要是下班早,两个都不做饭的人就一起吃大排档。后来吴江路拆迁了,那些美食小店也都没有了。我们什么都聊,她开着奔驰去上班,车位是一千五百块钱一个月,后来涨到两千。“工资完全不够花。”小学妹抱怨,“但不想问家里要钱,我要努力出头。”我不知道现在还有什么年轻人会用 “出头” 这么老派的词,觉得她分外可爱。
因为性格讨喜,公司的同事经常带她去参加联谊,也就是相亲饭局,饭局结束,她开着她那辆奔驰车送大家回去。虽然小学妹外表不错,工作也好,但相亲屡屡不成功。公司前台小女生跟她说,男人都想找一个靠谱的女孩结婚,要朴素,要温柔,太强势的不行,他们怕镇不住,失了面子。
后来小学妹遇到的真命天子是校友会上学弟带来的同事,在国企做事,面容清秀。“原来一见钟情是这样的,餐厅里所有的声音都熄灭了,只看见他的目光。”她这样跟我形容,酒窝里仿佛都注满了蜜。
同学会约在梅龙镇百货楼上的餐厅吃上海菜,聚会结束男生自然而然从人群中走出来,站在小学妹身后说:“我送你。”她不敢看他的眼睛,低着头说:“好。”两人肩并肩走到南京西路地铁站的时候,小学妹想起前台小妹的忠告,她连忙说:“送到这里就可以了,我搭地铁回去。”男生坚持要送她进地铁,见她没有公交卡,就帮她买了票。她等男生离开后,从地铁站另一个出口出站回家。
后来我们见面吃消夜时,小学妹把珍藏在钱夹里的那张地铁票给我看:“师姐,我运气怎么这么好?我也太好运了吧!”我说:“你长得好看,性格好,工作又好,自然容易找到男朋友。”
她带着沉浸在幸福之中的人特有的博爱口吻说:“师姐,要不是因为你不愿放低身段,不肯出来相亲,也早就成了。”
我很实事求是地答:“我哪有什么身段,我只有突出的腰间盘。”不是没去相过亲,之前朋友介绍了个外企的财务总监,数学特别好。等红灯时我们拿别人的车牌算二十四点,他用红桃二开了个根号。齐大非偶。
阿姨来上海看女儿,小学妹约我一起吃饭,我在电话里听出一丝求助的气息。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小学妹的男朋友小陈,白衬衫、黑西裤、中规中矩的黑色公文包。
阿姨胖了,珠圆玉润,她对我说:“上一次见面,小陈花一个月工资买了根足金手链送我,第一次见面吃晚饭就送这么重的礼,真是!但黄金嘛,跟我这只镯子颜色不是很搭,就没有戴过。”小陈点完菜了,修长的手挨着桌子边沿规规矩矩放着。
我看着阿姨手上那只粉紫色的翡翠镯子,赔笑。阿姨问我现在做什么工作。我说:“在报社工作,平时也写书赚钱。”
阿姨对这个工作满意,点点头,说:“你们这些孩子总是要靠家里帮,做什么倒是也无所谓,清闲最要紧。不懂我们家妹妹为什么要去律师事务所吃苦!赚得又少,还总加班。”
等位时小学妹正好在餐厅的杂志里翻到我的专栏,听了这话起身去把杂志拿过来翻给她妈看说:“妈,学姐是正经作家,可不需要靠家里帮忙。”
“作家能赚多少钱呢?”阿姨微笑,“小陈,你们公务员工资也不多,是不是?”学妹满脸歉意地看看我,又看看男朋友。我摇摇头使眼色表示没关系,我觉得阿姨是真的担心,怕我们这些出外讨生活的年轻人吃不饱。当年读寄宿学校,阿姨拎着保温杯去接小学妹下课,一上车就能喝到鲜香的鸡汤,我也蹭到过几口。坐在宽敞的轿车里喝花胶鸡汤,是寡淡寄宿生涯中的高光时刻。
小学妹结婚的时候,阿姨对亲戚朋友说:“是她自己非要嫁,我们做爹妈的有什么办法。”
这段婚姻没有维持到两年。离婚时,小陈问小学妹:“你就是为了摆脱你父母,才跟我结婚的吧。”小学妹点点头,说:“是的。”
“故事那么长,没必要每句话都说真话。”小学妹对我说。离婚后小学妹并没有回去继承家业,她去了香港,在完全不同的体系中从头做起。
“我总会做出头的。”她说。因为双方无争议,离婚手续办得很快,她始终没有告知前夫自己怀孕的消息。到香港不久孩子出生,跟她姓,父亲一栏空白。
“不离婚是不是会少辛苦一些?”我不大能想象照顾婴儿的繁琐,只知道那是极端牵扯精力的事,需要无限的时间和耐心。
“自己辛苦与看别人辛苦,是两码事。我不忍心看他那么辛苦,会让我觉得艰难。”
那年夏天,我在楼道里捡到两只被遗弃的小猫,其中一只伤势严重。送去诊所治疗时,一个中年男人在和医生确认给自己的金毛犬安乐死的决定。他签字后,去车里把狗带了过来。金毛已经十四岁了,牙龈的溃烂无法治愈,嘴巴不停流血,无法进食。他弯腰轻声对狗说:“你跟医生走,走吧,有好吃的。我一会儿就来接你。”狗听他的话,乖顺地跟着医生走了,滴滴答答在地板上留下一串血迹。男人呆呆看着护士拿来拖把将血迹擦干净。
两只小猫救下来一只,我把它放到纸盒中抱回车上。在停车场,我看到那个男人站在角落一动不动。经过他身边时,我发现他满脸都是泪。纸盒子里的小猫细声细气地叫起来 ,大概是又饿了。我把盒子开了条缝跟它说,一会儿回家就有羊奶喝。小猫在盒子里仰头看向我,虽然还没有睁眼但却已经能读懂人类的善意。
那个男人说:“我养了它十四年,最后没有跟它说真话。”
“心意在,没必要每一句都说真话的。”我安慰他。
我们的故事这么长,不必每一句都说真话。
前言/序言
序言 大雾
从一场大雾中醒来,收拾行囊。
我出发的时候,正是一年中最寒冷的日子。行囊里有白色的旧汗衫和衬衫,都不是新的,所以柔软舒适。除此之外,还有铅笔与卷笔刀。虽然卷笔刀只是五毛钱买来的便宜货,但它轻巧的塑料质地与鲜艳的粉红色让我开心。
卷笔刀将凝滞的思绪贴心地碎成薄薄的花瓣的形状。那些看似容易见异思迁的人,或许只是选择主动舍弃的无奈的勇者。这流水的人世,徒劳的勇敢。
自由是舍弃,是以被忘记的方式不再被理解,也不再被误解。但写作者的消失是艰难的事。
因为他曾写过,就算时间走到了尽头,只要有个人,即使是某个对他一无所知的人,偶然在蒙尘的旧书架上拿下一本封面带着他名字的书,翻开。无论那本书如何残破,书页上有多少虫蛀和污渍,他就还留在这世界上。
但写作者也懂得沉默的作用,他不再将内心想法宣之于众,他交出脑海中一再涂改的那份手稿。除了他自己,他究竟写了什么,真正要表达的又是什么,他人再无从得知。这是消失的开始,那些附在身体上的故事也一同随生命剥落。那些他写过的书,像蝉蜕留下来,是证据,是他曾经的形状,但再不是他。
我做过的最愚蠢的事,是觉得人生可以像修改稿件般讨价还价。我做过的最完美的工作,是翻译书籍。首先,这工作里带着充满力量的孤独感,静默得让我感觉到了尊严的存在。其次,用另一种语言复写他人的文字,是在另一种生活里揣摩他们的命运。在另一种文字创造的时空里,总觉得结局或许还有商榷的余地。我陪她在夜色中穿越大西洋的风雨,陪他走过印度洋上的杀戮回忆,还有纽约的写作课、肯特郡的石头花园……这些世界如此美丽,却没有我自己。
如今,我投宿在一座小岛,等外面的世界和他人的命运随潮水一同退去。岛屿上没有四季。时节,代表很多好的东西。春天是鸟停在发芽的新枝上,秋天是果实与微风,冬天是雪落在你的黑色大衣上。这里只有夏季,夏天是刺目的阳光融化着一切。
如果早些知道人生会寥落至此,就应该在二十岁开头那年干脆地自我了断。如今,居然连这勇气都没有了,遇事不过这样那样嘟囔几句,半真半假。我们只能老去,有一把钝刀逐日削去我们的棱角,我们鲜血淋漓却无法掌握自己正被谋杀的证据。虽然就像我喜欢的侦探和警察常说的那样:这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犯罪,足够留心的话,总是会觉察生活遗漏了些什么蛛丝马迹下来。但断壁残垣上的残羹冷炙,看清楚了又怎样呢?你甚至更担心白衬衫上来历不明的污渍,担心它们究竟能不能清洗干净。
如果抱怨有用的话,地狱也会开出鲜花。所以,像死海边的马萨达人那样守着自己的堡垒奋战到最后吧。
纱窗关着,但各种小虫子总有办法从缝隙中进到房间里来,黑色的,棕色的,浅绿色的。它们像灰尘一样黏在我因为不停出汗而潮湿的皮肤上,提醒着我,生活占有我们,像漫不经心的食蚁兽用长而湿润的舌头席卷迷路的蚁群。
屋主来修理纱窗,顺手修剪了屋前的树木。剪过冗枝之后,日头又长了许多,阳光要很晚才从门廊上退去。我发现自己用很长时间盯着已经开始被海风与日光腐蚀的木地板,像是在等待潮水退去后留在沙滩上的印迹。然后黑暗吞没一切。我茫然地回到屋里去,很久才明白,这失落原来是因为明白了退潮的阳光没有印迹,所以逝去的光阴也不会有痕迹。
飞蚊症越来越严重之后,白天我有了新的消遣,注视着白墙,试图控制那些半透明黑点的走向。或者把它们全都赶到高处,然后看它们缓缓滑落。我已经没那么年轻了,知道这每一只飞蚊都被命运暗中标好了价格。
午后,悬崖下的丛林探险,在一棵猴面包树下发现了一只死亡很久的黑鸟,肉身已经腐烂风化,只有漂亮的羽毛和喙完好地保存下来。我不知道这种黑鸟叫什么名字,体型比乌鸦小很多。那年冬天曾在我居住的城市遇到过一只,它躺在无人的马路中央,四周雨水漫溢。我小心检视它,试图寻找死亡的原因,但没有发现任何伤痕。至今我想不明白是什么原因让它从空中坠落,坠落得那样仓促,眼睛还没来得及合拢。当我弯腰捧起这只已没有生命的黑鸟,原本已经停息的冻雨又开始急促地下起来。走了很久才终于找到一处安静的草地把它埋葬。填平泥土后又在附近草丛中找到一块绿色的碎玻璃当作它的墓碑。似乎乌鸦喜欢亮闪闪的东西,以前听人说过,乌鸦会衔走姑娘的首饰。所以我想,这只黑鸟或许也会喜欢这块亮晶晶的绿玻璃。
在距离那个冬天很多时间与空间的午后,常有另一只黑鸟在窗外的树枝上,安静地停一会儿,翅膀触动树叶弄出声响,确信我已经留意到它,接着离去。
它不停来看望我,是不是在等待有一天我们可以交谈?我喜欢黑色,如果投生为鸟,希望会是这样一只黑色的鸟。现在想来,那年冬天我埋的,也可能是自己的前世或来生。时空的交错,让我们在一场冻雨中相逢。
潮水一样的孤独感常常将很多贝壳冲到岸边,我在其中寻找新故事的脉络。徒劳无功的时候居多。但这些贝壳很美,抚摸它们已经是快乐的事,很像小时候因为臂力太小而摔碎在厨房门口的西瓜,是金灿灿的瓤,飘散着清甜的味道,好闻得让我忘记了哭。因为没有尝到,反而牢牢记住了它的味道。
我也喜欢在黄昏时分观看鸟群贴着水面飞行,屏息等待它们在即将触碰到水面时突然收起翅膀。浮出水面呼吸的鱼搅碎平静,命运在水上蔓延。彼此都在拼命挣脱,又无法靠近,只能一次次在无比接近的瞬间猝然离去。
我知道,无边无际的世界是一座迷宫,在岛屿之外等我。我也知道,如果我不走向它,就不会迷失。
最好的故事,永远是没有发生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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