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

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

世界变化越来越快,离婚大战在我们身边时有上演。作为一名离婚律师,吴杰臻律师目睹了婚姻百态,当“教人离婚”成为日常工作时,他也在不断对婚姻进行思考,希望能从中吸取教训,如何让现代人的婚姻更加幸福。本书总结了隐藏在婚姻法背后的三大含义,提出“重塑婚姻安全”的核心概念,以通俗精准的语言,系统地教你婚前自保法则,以及如何解决婚恋问题中的彩礼、嫁妆、房产、个人财产、股权等常见财产安全漏洞,每章都特别设计思维导图,让复杂法律问题可视化。只有熟悉婚姻法中的法律规则,建立婚姻安全框架,才能给婚姻上道保险,消除或者缓解婚姻焦虑,让我们拥有未来更美好的生活。

作者简介
吴杰臻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广东省婚姻法研究会理事,获巴黎第二大学和巴黎第十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尤其擅长处理重大复杂离婚诉讼,长期负责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婚姻案件以及担任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客户的私人顾问,采访评论常见于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新华社、广州日报等媒体。

婚姻法律领域zui有热度KOL,2018年新浪十大影响力法律微博,业务能力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准备结婚的,请叫我婚前鉴定师;

已经结婚的,请叫我婚姻安全师;

准备离婚的,请叫我离婚大军师;

不想结婚的,请叫我婚姻劝退师。

吴杰臻,就是这么百搭。”

“这本书里的内容可能会震撼你。但我要强调,我不是来歌颂美好的,也不是来散播焦虑的。我讲黑暗,是希望你们遇到它的时候,不会束手无策。需要凝视的深渊,我都帮你们看过了。该走的路,你们走好。”——吴杰臻

精彩书评
吴律师思维缜密且有洞见力,这份洞见让他一直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关注着男女双方该如何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你在恋爱和婚姻中有困惑或难题,想掌控自己的命运,吴律师这本书不可不读。——武志红 知名心理学家

当你意识到风险在哪里,风险就离你而去。你对婚姻法律理解得越多,你的婚姻就越牢固。

——徐斌 上海秦兵律师事务所主任

时代的发展,为婚姻带来了一系列非传统挑战。这就需要我们站在理性和法律的视角对自己的婚姻安全观进行重构。认知风险,才能守护安全。把握本质,才能洞察现象。祝你安全,祝你幸福。——唐有讼 知名法律评论人

幸福的婚姻,除了夫妻相互信任和无私奉献外,还需要有保障措施,以增强婚姻安全系数。你掌握并运用好本书关于婚姻安全的阐释,便掌控了婚姻安全与幸福的钥匙!——王礼仁 家事法官,著名法学专家

目录
第一章 婚姻法的三大隐藏含义 / 001

第一节 女性在离婚案中常处于被动 / 002

丈夫出轨,她却被净身出户 / 002

职场女性回归家庭后的离婚困境 / 005

第二节 强化私有财产的隔离 / 007

婚前财产不因婚龄变共有 / 007

隔离婚前个人按揭房 / 009

隔离婚前父母为子女买房 / 010

隔离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 / 011

第三节 婚姻中的剩余价值 / 012

剩余价值的秘密 / 012

剩余价值的成因 / 015

剩余价值的破解 / 016

第四节 脆弱的共同财产制 / 018

不能以名查房 / 018

不能“以名查账号” / 020

查银行流水有限制 / 021

第五节 重塑婚姻安全 / 024

什么是婚姻安全 / 024

让感情的代价可以承受 / 026

第二章 彩礼与嫁妆 / 031

第一节 彩礼三大门道 / 032

彩礼四大核心要素 / 032

返还彩礼六大要点 / 034

彩礼六大高发盲区 / 035

第二节 嫁妆五大盲区 / 039

结婚后收嫁妆 / 039

嫁妆放婆家 / 040

嫁妆与彩礼混同 / 040

陪嫁车辆写男方名字 / 041

送股权作嫁妆 / 042

第三章 婚恋中的房子 / 043

第一节 为何婚前自己买房更划算 / 044

最大限度享受增值 / 045

无共同还贷,则无补偿 / 046

离婚时可分到房子 / 046

避免婚后买房变共有 / 047

第二节 谈婚论嫁时买房的坑 / 048

谈婚论嫁时偷偷按揭买房 / 048

切勿为对方房子出资装修 / 050

谈婚论嫁时买房的七点建议 / 051

第三节 房子写一人名字很危险 / 052

签署放弃产权声明 / 052

单方出售或抵押房屋 / 053

假借父母出资买房 / 055

第四节 警惕父母出资变借款 / 056

赠与和借款之争 / 056

推定为借款的趋势 / 057

第五节 借名买房要三思 / 059

为何会借名买房 / 059

借名买房的风险 / 060

借名买房的五点忠告 / 062

第六节 婚后置换婚前房要小心 / 063

学区房写谁的名字 / 063

如何偿还婚前按揭房的贷款 / 064

第七节 父母出资买房的陷阱 / 066

婚前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 066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 069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大漏洞 / 074

第四章?个人财产/共同财产 / 077

第一节 区分夫妻财产五大通用技巧 / 078

一方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 078

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共同所有 / 079

个人专用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 / 080

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归个人所有 / 081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原则上归共同所有 / 082

个人财产不因婚后的形态变化而成为共同财产 / 084

第二节 个人房屋在婚后的租金 / 086

第三节 保险是个人财产吗 / 089

第四节 警惕个人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 / 092

财产过户 / 092

财产混同 / 093

财产约定 / 095

财产出售 / 096

第五章?婚前自保法则 / 099

第一节 警惕骗婚陷阱 / 100

敛财型骗婚 / 100

隐瞒病情型骗婚 / 102

隐婚型骗婚 / 103

佯装富豪型骗婚 / 104

隐瞒婚史型骗婚 / 105

骗婚的法律责任 / 105

第二节 婚前必查事项 / 108

了解原生家庭 / 108

交换征信报告 / 109

交换体检报告 / 110

房产查册 / 110

查婚姻档案 / 111

查报警记录 / 111

第三节 警惕套路孕 / 112

什么是套路孕 / 112

擅自堕胎是否要赔偿 / 113

第四节 婚前同居 / 115

事实婚姻 / 115

同居中的财产 / 116

同居中的子女 / 117

第五节 需要婚前协议的三大人群 / 118

为何企业家需要婚前协议 / 118

为何再婚人群需要婚前协议 / 119

为何买婚房人群需要婚前协议 / 120

第六章?出轨的婚姻 / 123

第一节 出轨的法律后果 / 124

出轨的四种形态 / 124

出轨会净身出户吗 / 125

出轨会少分财产吗 / 126

出轨要赔偿吗 / 127

第二节 出轨是最危险的两性关系 / 130

出轨导致身败名裂 / 131

出轨导致倾家荡产 / 131

出轨导致仕途尽毁 / 132

出轨导致家破人亡 / 133

出轨导致牢狱之灾 / 133

第三节 发现配偶出轨该怎么办 / 135

第四节 发现出轨,如何固定证据 / 137

如何利用录音证明对方出轨 / 137

如何利用微信/短信证明出轨 / 138

如何利用照片/视频证明对方出轨 / 139

第五节 跟踪偷拍的证据有效吗 / 141

长期跟踪会有什么后果 / 141

在家里偷拍/偷录有效吗 / 142

在车上偷拍/偷录有效吗 / 143

针孔摄像头拍摄有效吗 / 144

第六节 发现配偶赠送情人钱财,怎么办 / 145

能否要回赠送情人的钱财 / 145

如何要回赠送情人的钱财 / 146

是否必须要回赠送情人的钱财 / 147

第七节 控告重婚的四大要领 / 149

如何迅速判断有无控告重婚的可能 / 149

报案的五大注意事项 / 150

起诉的四大注意事项 / 151

常见的重婚罪证据 / 152

第八节 忠诚协议有用吗 / 154

忠诚协议是一剂毒药 / 154

法院对忠诚协议的态度 / 155

第七章?对家暴说“不!” / 159

第一节 什么是家暴 / 160

第二节 远离家暴的最佳方法 / 163

第三节 遇到家暴如何取证 / 166

第四节 遇到家暴如何报案 / 169

报警 / 169

警察到来之前的准备工作 / 170

警察到来之后的处理 / 170

如何固定伤情证据 / 171

如何做治安调解/和解 / 173

第五节 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 174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 174

在什么法院申请 / 175

保护令有什么措施 / 175

保护令的期限是多少 / 176

对方违反人身保护令,如何救济 / 176

第六节 如何在法庭上发问,补强家暴证据 / 177

第七节 如何把家暴情节变成离婚中的“王牌” / 181

第八章?离婚,别怕! / 185

第一节 抢占先手/后发制人 / 186

离婚的本质 / 186

抢占先手的应用场景 / 187

后发制人的应用场景 / 188

第二节 为何会害怕离婚 / 189

女性害怕离婚的原因 / 190

男性害怕离婚的原因 / 191

第三节 离婚官司成本 / 193

打一场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 193

真正没钱打官司的情形 / 195

花钱打官司的价值在哪里 / 196

第四节 克服弱者思维 / 198

精神贫穷 / 198

物质贫穷 / 199

以弱胜强 / 200

第五节 离婚谈判的四个维度 / 202

双方对诉讼结果的预测 / 203

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期待 / 204

双方受感情因素的影响 / 205

双方受案外因素的影响 / 206

第六节 假离婚的误区 / 207

拒不复婚,可以要求撤销离婚证? / 207

一方不复婚,离婚协议无效? / 209

约定一方不复婚就赔偿? / 209

第七节 如何才能多分财产 / 211

法定多分财产的五种情形 / 211

照顾性多分财产的三种情形 / 212

第八节 常见离婚财产分割 / 215

存款如何分割 / 215

股票/基金如何分割 / 216

车辆如何分割 / 217

房产如何分割 / 217

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 220

住房公积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复员费 / 221

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 222

债务如何承担 / 222

第九节 离婚,孩子跟谁 / 227

决定抚养权归属的主要因素 / 227

如何搜集抚养权证据 / 230

轮流抚养 / 231

抚养费攻略 / 233

第十节 协议离婚的秘密 / 238

离婚协议的八大陷阱 / 238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 / 240

离婚后能否推翻协议 / 242

后?记 婚姻安全忠告三十条 / 247

一、结婚前的忠告 / 247

二、结婚后的忠告 / 248

精彩书摘
【观点】:

★婚姻最好的保障,不是房子,不是车子,而是读懂和运用婚姻法来搭建一个安全的家。

★相当多的离婚是受累于原生家庭。

★在房屋价格大趋势不改的前提下和当前的婚姻制度下,婚前自己买房无疑是最划算的。

★远离家暴最佳的方法就是处理好第一次家暴。

★离婚官司的本质是孩子和财产的争夺。

★在婚姻里,谁负责赚钱,谁就有控制财产的主动权。

★婚前和婚后父母出资购房非常容易引起争议,属于婚姻安全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直接通过结婚获得财富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小。

【文摘】:重塑婚姻安全

什么是婚姻安全

当我们谈论婚姻安全时,往往会说到安全感。安全感是一种强大的力量,当一方全身散发出这样的魅力时,另一方会相信与他相处是安全的,此谓之信赖。

有位读者曾经问我:吴律师,在男女交往中,你认为女人对男人最高的评价是什么?

我答她:这应该是你们女人回答的问题。

她跟我描述了一个场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与丈夫在人群中走散,她心里也不着急,能够很平静地等着,而且相信他一定会找过来。

这应该就是安全感带来的信赖。

朋友托我给她介绍优质男性,我翻开微信找了一位律师同行。她看了一眼照片说:“我才不要这种,长得像花花公子,一点都不安全。”

因此,我们在婚嫁群体里经常听到一种声音:找个老实人嫁了。言下之意,老实人不会花心、不会害人,有安全感。

当有人在婚姻里没有安全感时,就常问自己:对方还爱我吗?对方会出轨吗?对方此时在做什么?对方有骗我吗?对方不爱我了,我该怎么办?于是,此人就常常翻对方的衣服口袋,随时要求视频聊天,甚至在家里放置录音设备。

此时的安全感依赖于对方的品质和双方的感情。彼此相爱,所以相信对方不会害自己;因为对方的品质,相信即使分开对方也不会害我。

如果仅就个人品质和感情谈婚姻安全,那就成无稽之谈、空中楼阁了。世界上最不可控的就是感情,最不可知的就是人心。当初爱得死去活来,如今撕得你死我活,这种戏码随时都在上演。

举个例子:男方在平淡的婚姻中,遇到了女方,两人一见如故。男方为此离婚,把所有财产给了前妻,并与女方结婚。可惜这段姻缘并不比前段婚姻更幸福。多年以后,男方发现女方多次出轨。女方说:“这些年咱们交流越来越少,彼此之心越离越远。这种没有交流的婚姻,生不如死。正如当年你遇到我,如今我也遇到了别人。”他们没有离婚,但女方出轨一次,男方就性暴力一次。女方再也忍受不了,她要离婚。他却逼女方签净身出户协议。女方不就范,他就弄得街知巷闻。虽最终也未能如愿,却传遍了孩子就读的整个学校,导致他们俩的孩子不得不转校。

男方当初净身出户,也验证了其个人品质让他在分开时不会祸害对方。而男方在第二段婚姻中感觉到背叛,却不肯离婚,大概是因为他为这段婚姻付出的代价是净身出户,只能说明他还爱着女方。然而,他越来越觉得屈辱,就不断使用暴力控制对方。当女方决心离婚时,他又想方设法让其净身出户,最终鱼死网破。感情的背叛,也在影响着一个人的品质。

不可否认,深厚的夫妻感情是建立婚姻安全最简单的方式。然而,从结果上反推,又是另外一种景象。没有了爱,又为何不加害?更何况大多数离婚,带来的是难忘的恨。因此,通过感情建立的婚姻安全,是最盲目、最不可控的。

相信单凭感情带来婚姻安全,本质上是“爱情统治论”“感情万能论”。这个逻辑的前提是感情不变、爱情永恒。显然,单凭感情无法带来婚姻安全。因此,婚姻安全应有更多的元素,才有现实意义。

在我看来,婚姻安全至少包括三个元素。

婚姻安全的元素:

感情安全

财产安全

人身安全

针对感情而谈的安全,是无稽之谈。因为感情不可控,身体是对方的,不管怎么去控制,都控制不住。越要控制,越失控。婚姻自由,既意味着结婚自由,也意味着离婚自由。如果感情彻底破裂,无法挽回,即使一方十万个不情愿,法院也得判决离婚。

真正可以落地和有必要进行控制的,只有两个——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只有这两个才看得见、摸得着。只要有了这两个安全元素,你自然就有安全感。毕竟谁离开谁都能继续活下去,但被打断腿、净身出户、被负债,就活得艰难了。

让感情的代价可以承受

婚姻安全,分为单向安全和双向安全。单向安全,依靠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这种控制,包括经济控制和暴力控制,但往往又互为手段。而双向安全,则非常困难和考验智慧。

关于单向安全,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妻子长年在家操持家务,丈夫在外负责赚钱,但妻子不掌握家庭财政大权,不知道丈夫的实际收入,没有购置大宗家庭资产。多年来,妻子就靠丈夫每个月给生活费过日子。当妻子不听话时,丈夫就不给钱或少给钱;当妻子反抗时,丈夫就动手打人。有一天,妻子发现丈夫在外面三妻四妾。她想离婚,然而她既没钱请律师,也没钱交诉讼费,更不知道丈夫的存款藏在哪里。她既分不到财产,又无生存技能,她敢离婚吗?她敢不听话吗?如此,丈夫的婚姻倒是安全了,而妻子则毫无安全可言。

在婚姻里,一方对另一方常见的控制方法有:

1.让其辞职失业,使其在经济上产生依赖。

2.在日常生活中对其进行价值否定,如什么都不会做、只会花钱、不赚钱等。

3.每个月只给少量生活费,实施经济控制。

4.否定其好友,限制其社交,使其失去援手。

5.暴力控制,不听话就打。

如此,这些人就可以放心地在外面胡作非为,即使被配偶知道,配偶也不敢反击,也没能力反击。光没钱这一条,就够了。

然而,这种以控制为核心的婚姻关系,既不符合男女平等的法律规定,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不能也不应提倡,而要旗帜鲜明地反对。

我所提倡的婚姻安全,有且只有一种——双向安全。

当婚姻安全指向财产安全时,就很容易陷入“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的两难境地。比如,有一对情侣到了谈婚论嫁时,女朋友要买一套房子,但首付却需要15万元人民币。此时,她跟男朋友借钱。男朋友说,如果结婚了,这笔钱就不用还;如果结不成婚,就要还。于是,他让父母转了15万元给女朋友,并备注为“借款”。女朋友很担心男朋友因这15万元占有房屋的份额,也担心离婚时被男朋友的父母起诉返还。但她羞于开口与男朋友协议,于是把钱转回去,让对方拿现金给她。男方的父母一听要拿现金,心里就慌了,担心女方是在骗婚。最后,他们在相互猜疑中把美好的感情都消耗殆尽。

当我们说“谈钱伤感情”时,潜台词是“我那么爱你,你居然不相信我”;当我们说“谈感情伤钱”时,潜台词是“我就是因为当初无条件相信你,才落得人财两空”。

这种非黑即白的思维,确实阻碍我们走上婚姻幸福的大道。其原因在于我们把“爱情”等同于婚姻的“感情”。

爱情被注入了文学性,感情被注入了法律性。感情可容纳很多不纯粹的东西,如利益;而爱情则容不得沙子,会让很多人谈钱即婚姻安全时会有罪恶感。感情是可以变化的,爱情则应该是永恒的。然而,整部婚姻法从来没出现过“爱情”二字,而用了“感情”二字。婚姻法所传达的精髓——婚姻正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利益结合,如共同生活、共同财产、合作育儿等。在婚姻里,当我们用“感情”去替代“爱情”时,婚姻安全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否则,当有人在婚姻里失去一条腿时,却有人感叹“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紫菱失去的可是她的爱情啊”!别说失去一条腿,哪怕只是失去一套房子,恐怕都没多少人可以接受。大家反复体会以下对白:

女:“你相信爱情吗?”

男:“我当然相信了。”

女:“我爱你,你知道吗?”

男:“你不说,我也知道。”

女:“那好,你能把房子过户给我吗?”

男:“那不行,离婚的话,怎么办?”

女:“你究竟是不相信爱情,还是不相信我?”

当然,男方也可以换一种说法:既然我们相爱,我们永远在一起,为何一定要把房子过户给你?你是不是不相信我?然后,这种争论可以无休止下去,并无实际益处。

婚姻的起点是感情稳定,终点是感情破裂。当我们承认这点时,也就等于承认感情是重要的,感情是会变化的。在变化的感情里,需要加入一个元素,让婚姻里的感情代价变得可以承受。

这就是婚姻安全框架。

没有安全框架的婚姻,在感情不断变化时,彼此之间的信赖将失去支点。当信赖发生危机时,感情也必然会遭到破坏。

过于强调安全的婚姻,对细枝末节斤斤计较,必然会反过来损害感情,导致信赖崩溃。

婚姻安全,只需要解决重大安全漏洞。它让感情变化的代价变得可以接受,从而让感情主导剩余的婚姻生活,让婚姻变得美好。如此一来,婚姻才能避免成为一场赤裸裸的经济合作。

就上面谈婚论嫁的例子而言,双方的诉求很简单。女方需要15万元,男方愿意给女方15万元,但担心女方悔婚。那么,双方签一个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协议就可以了,功能与彩礼相当,恰好保障了双方的需求,消除双方的猜疑。解决了这个重大安全漏洞后,其余细枝末节的问题,则由双方的感情来解决。双方在这个框架内,可以任性地付出真感情。

至此,我所提出的婚姻安全的原理和功能也就明朗了。接下来,我将要为大家揭示婚姻里需要进行控制的安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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