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皱了的小孩 – 严明


长皱了的小孩 – 严明

内容简介

摄影家严明继畅销书《我爱这哭不出来的浪漫》《大国志》后的最新随笔集,成长三部曲完结篇。作者用温暖、真诚的文字记录在外流浪多年后重回故乡的经历,面对别离和失去,重新思考自己的生命历程、职业选择,回顾中有犹豫,也有执念和坚信。全书插入30余张摄影作品,用图像呈现生命中的决定瞬间,用文字书写摄影背后的故事。

作者介绍

严明,中国著名摄影师。侯登科纪实摄影奖、法国“才华摄影基金”奖得主。70后,安徽定远人。大学学的是中文,毕业后曾做过中学老师、摇滚乐手、杂志编辑、唱片公司企宣、报社记者,现为自由摄影师,生活在广州。摄影代表作品为《大国志》系列,作品由多家艺术机构及国内外收藏家收藏。出版随笔集《我爱这哭不出来的浪漫》《大国志》及同名画册。

试读

不可战胜的夏天

我对故乡的记忆,全部是夏天的。

那是淮北平原上的一个普普通通、古古老老的村庄。后来我发现,在任何时候读历史、听故事时我都会拿它作联想的舞台。只要有“古时候,有个小村庄……”,我的脑海里会立即呈现故乡的环境。然后,我的亲戚们也开始装扮登台,有的装成地主,有的扮成饱受欺凌的长工。

虽然说那时候是穷年月,但故乡之夏给我的记忆是丰盛的。那里有我平时不知道的世界,目光所及,琳琅满目。我几乎在用其他所有的时间在渴盼夏天的到来,我就知道,在我暑假抵达前,它们用整个春天、初夏为我备好了一切。我的堂兄弟们,远近本家们,他们总是在原地等我,等着我躬逢其盛。在我走后,他们也在原地,安然度过一个秋冬之后,等我来年从天而降。一切仿佛是为我而设的一个喜乐大局,一个弥天欢场,一个永远亲爱的存在。以往父亲带我们回老家,汽车转火车,再加上徒步,要花上一整天。伴着傍晚的蝉鸣,天擦黑的时候到,看着油灯下老少亲人们的笑脸、桌上的手擀面条,疲劳尽消。那时候父亲的打扮总是的确良衬衫、手表、皮凉鞋,而且是穿袜子的,标准的知识分子还乡模样。而我一回到老家就全然顾不得斯文,我迫切地等待沉陷。我知道狂欢季开始了,今天不算,明天才第一天,我有的是时间。按捺不住的欢心开始盘算着今天晚上在哪个露天的地方睡,那是第一项在自由天地的体验。

村里人夏天多半在屋外过夜,除非老人、妇女。木架子撑起的绳编床,篾席往上一放,清凉又透气。或者干脆铺在地上,平整宽敞的打麦场有足够的地方可以睡,蚊子不多的夜里,被单也不用盖。夏日里,我可算是本家小孩子们的精神中心。我比他们白,我比他们成绩好,这些在村里不是什么优点,但可以做一做临时掌门。堂兄弟们、各种本家亲戚们都聚拢来,睡成一排,最亲最好的,会讲故事的,才可以挨着我睡。

星空下,夏虫声浅,我蜷缩在故园的怀里。这幸福无边的夜。

直至次日,幸福地被太阳晒到屁股。于是起身,篾席上常会留有人形。人睡的地方是干燥的,其他地方已经微湿。原来,一夜酣眠,竟有夜露涂抹了身体。

在白天,多数时候天气晴正,偶尔有祥云飘过。村里更多的小孩络绎不绝地来。

蝉们一早就开始了一天的噪叫,振振有词。

白天,跟伙伴们无止地嬉游。父亲因为要帮着家里做农活,无暇他顾,所以我除了偶尔写作业,其余都在疯玩。哪里都好玩,什么都可以即兴而为。草堆、粮垛、牛棚,还有蒙着眼睛的骡子不停在磨坊里转圈……这都是我们的欢场。有一种木制的大车,木轮用铁边包着,布满铁铆钉,运粮食用的,用牛拉。平时不用的时候停在棚子底下,我特别喜欢去那车上玩。

赤日炎炎的时候主要在池塘一带活动,我就是在那里学会了狗刨。采莲蓬、菱角,在岸上用稀泥巴涂满全身,再爬上树杈往水里跳,出水时泥巴没了,但发现肚皮已经被水面拍红……游完泳,在浓荫的树下玩上一会儿。和风习习,吹干身上的水,皮肤变得滑顺。

很小的小孩子们,在村里全是光腚猴。那些年我也经历了从不穿到穿一点再到穿整齐的进化,回想赤条条在村里嬉戏的场景,真是无邪阶段的特权。一群光着屁股的小孩围拢蹲着玩虫,谁若放屁,无需究问—他的屁股底下会有烟尘。没经历过的,不会有那个生活感受。

夏天雨也不少,一场过后,会有好几天都要踩泥巴地。水泥路是城里才有的稀罕物,那时候村里没有任何一块地面是水泥的,包括屋内。雨天大家都赤脚,我开始不习惯,觉得泥巴会滑得脚心痒痒,后来越来越觉得有趣,特别是脚掌踩下去的时候,软泥浆会从脚趾之间柔柔往上钻。跟现代人形容巧克力的滋味类似,那也是一种连着心的滑爽。

饿了,有的是吃的,树上的果子,地里的瓜,信手摘来。蝉蛹、青蛙、蛐蛐都是野味。作为豪华回报,我也会带他们去偷爸爸带回来的装在铁盒里的饼干或鸡蛋卷,让他们一尝至味。

每顿饭可以在几个叔叔家随机解决,青椒、南瓜、豆角,都美味。大铁锅炒菜,满屋子蒸气,和着菜香气、柴火的烟气一起涌出来,漫出灶火屋,从房檐向上流走。灶火余烬里还可以埋上嫩玉米或红薯,饭后出去玩上一圈稍微有点饿的时候跑回来寻出它们来,它们刚好熟,可作为零食点心。

由于土质的原因,那里没有水田,不产大米,所以主食都跟小麦有关,馍或面条。忙时吃干闲时吃稀,而我们在时,在哪家吃饭,都会有几个炒菜。米饭完全断绝的感觉持续两个月左右,对我来说还是挺想念米饭的,他们会在我们临走的前一天煮上一次,作为饯行。

记得有一次我还很认真地纠正大人们:如果一个暑假可以吃一次米饭,那么就应该在时间的中间点吃。放在最后一天吃意义已经不是很大了,因为我们明天就回定远了,有米饭吃了。大人们觉得我说得很有道理,转而我又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毕竟米太缺了,做上那么一顿也是勉强。通常还煮得很稀,简直不叫米饭,属于那种稠一点的稀饭。

现在想想,夏日里除了蝉声,其实村庄里是安静的。那时候没有车来,因为还没有什么路。村里如果来了担担子的货郎,就算是能引起沸腾的事。小孩子们一定围过去,扒在他那个装满了小东西的百宝柜的玻璃上看,看大人选购针头线脑。一个孩童围观商业活动,受购买力煎熬的滋味是不好受的,那个年月,“买不起”几个字永远在耳边回荡。有时候可以用破铜烂铁、牙膏皮、长发辫之类的东西换,可平时没有积攒的话临时又找不来什么东西。村里留长辫子的大姑娘都会被别人羡慕地认为是在储蓄。便宜的东西也有,就像糖豆,一分钱七个,彩色的。

走村串巷的剃头匠,依次在某一户家中吃饭,算作劳务。若是没吃,给点什么也行。手艺在那时候还不叫生意,只是为了生活在“换”,没有“赚”,本分至极。

跑去村头西望落阳晚照,向晚,日头美得有些哀愁,我每天都掰着指头计算距离暑假结束的时间,谨慎期待每一个未曾谋面的美丽明天。

夜空的流云拂过星斗,月亮在航行。太阳和月亮对日子的重要性,得在农村生活过才会体会更深。开晚饭的时间挺早,同时听收音机里的长篇评书,之后活动就因为没有电而大受限制了。油灯或蜡烛不会一直点着的,那太浪费,可是走在漆黑的屋里摸索着找东西的滋味不好受,那种感觉现在的小孩就难体会了。

打麦场是不变的夜之欢场,我们在那儿交换鬼故事、童谣,辨识着星宿的位置,猜想着哪一颗是天边的另一个自己,等着不请自来的睡意。

偶尔传来有别的村放露天电影的消息,这需要有得到消息的人报信才行。有时候大队人马赶去发现并没有电影,又在夜色里悻悻而归。如果消息准确,远远地就可以看到,村边的某块空地上,黑压压的人们,仰望着闪烁的银幕,那情景就是大地上最超现实的存在。每当电影散场时,外围的沟坎上还伏着一排睡着了的小孩子,需要家人边呼喊边翻看辨认驮走。继续一路睡将回去,醒来还会问大人:后来他们打起来没有?怎么不叫醒我!

夏日接秋,看着村里许多果子从红熟到光秃,已经有树叶开始随风落下,心情为之黯然。我就知道要开学了,我要走了。

喜乐是有尽头的,得开始计算暑假还剩四天、三天……直到要离开的当天早上,堂弟们坐在爷爷家的门坎上,看我们收拾,去坐他们还没有见到过的火车。他们穿着长袖衣服来,纽扣总是不齐,也不干净,好像去年穿完收起时就没有洗。

“等着我,明年再来。”这般孩童的豪言壮语,每年都在用。我知道这是一句临别时客套的废话,他们肯定等我,我也必定再来。

可是,终于在某一年,他们没有在原地等我,我也没有再来。我出去闯世界,他们也开始出门打工。

我们明摆着是看到田园牧歌的最后一代人。

印象中我都快上中学的时候,老家的村里才通上电,才有用电的磨坊出现。因为这一点,村里的马拉石磨立即退出了历史。手扶拖拉机、小四轮等出现后,骡子、马就不见了,那个从古代来的木头大车也消失无踪。草房逐渐被瓦房代替,还陆续出现了两三层的小楼。似乎就是从我没再回来开始,中国乡村的现代化进程开始了。或许也正是在这个浪潮中被卷入太深,无力回望,才导致我回乡的旅程一拖再拖。浪涛势头正劲,还在拍打、冲击、淹没。多少年来,总觉得自己在观察众生,现在该观察族人、家人了,故乡不再是我童年时猎奇的场地,而是问题的载体。

有书上说,乡村是世界的根,人类的童年和老年。个人的枝叶蔓延源自于可颂的土地,我似乎也只是吸收、索取,从未归还过什么。

那是最好的童年,无以复加。它有不需要证明的强大。还好我有个故乡,还好有一些旅程。去游世,去跋涉,带着热情与好奇。我想这都源于记忆,其来有自,无远弗届。

加缪说得极是——在隆冬,我终于知道,我身上安放了一个不可战胜的夏天。

一个家庭的摄影史

冷空气还是来了。

父亲的慢性肺病刚熬过了一个严冬和酷暑,母亲很担心即将到来的又一轮秋冬。回乡的路上,我焦灼地盯着车窗外掠过的杨树,仿佛从现在开始,北半球的每一片落叶都会与我有关。

到了要考虑一切的节点。就像这季节,会变换,会更替。对于喜欢老物件、遍访各地古迹的我来说,有这样的一个老旧的家,真不知应该欣喜还是悲叹。这样的情绪在刚过去的炎热难耐的夏天达到顶点—我在老家无意中又翻找出了几本影集。

我作为儿子、作为父亲,加上作为一位摄影师,少小离家,如今在几十年没有变样的家里打开这样的相册,视角多重,五味杂陈。时空,狠狠地向我展示着它的高压。每一张旧影,带给我的感慨、震撼几乎不亚于我这么多年行走江湖看到的任何一处名胜。

它们就是我自己的“名胜古迹”,这是我的“家庭摄影史”。

这些家庭相册里的照片,有爸妈以前的,有我小时候的,更多的是我和妹妹在外工作并成家之后陆续寄回来的。也有父母后来在老家拍的一些照片,总共加起来有四五本。

几本影集,一躺几十年的它们远不像旧家具那么沉默。

一本影集在累积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不觉得它有什么能量。偶尔翻看,可能只是当作消遣,嬉笑着说:哈哈,看我当时是那样的……越来越往后,时间这个东西介入了,你可能觉得事态变了,变得惊心。影集厚了,轻的时光也就变重了。你再也不能不承认:那就是我。

一般来说,我们通常是为了留住欢乐的印记而拍下照片,乐意把它们攒下来。老人与儿孙常年分隔两地,照片更是珍贵的记忆实体,是互相传递思念的凭证。偶尔捧在手里,放在眼前,那是为了对抗遗忘、慰藉想念所做的实物存储。我们看它们的时候,想念家人,也想念往昔的自己。

在照料父亲的这段时间,我打算认真整理一下这些照片。为了旧的我,旧的家,做一场停留。基因这东西,刻划在血液里的,再肆意放飞的游魂也会被它捉拿归案。那些照片虽然是零散、断续,甚至无序的,但一打开它们,记忆就开启了,喷涌如泉。

那源头,正是我的来路。

我的父亲当年师范毕业后,分配在外县的镇上当老师。三十多岁时娶了我妈—他曾经的一个学生。母亲生我的时候也未满二十岁,他们结婚的第二年,在父亲老家的村庄里,我被两大接生婆联手捧到了世上。

幸福的小夫妻抱着正满一百天的我从村里来到蚌埠的一家照相馆,拍了“百日留影”。现在想来,这算是父母给我的最早的一个与文艺有关的礼物了吧。

高中的时候,父亲曾对我说,你要是考上大学了,我就送一只小照相机。但是此事后来并未兑现,我离家的时候,他买了一只广东产的“红绵”牌木吉他给我带上。相机和吉他,可能是父亲曾经奢望却未能拥有的东西。文艺之心未灭的父亲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两样东西后来在他这个“浪荡”儿子的生命里掀起过多么大的惊涛,直至今日波澜未平。

小时候我跟妹妹只有一张合影照片,是来学校给毕业生拍合影的照相师傅给教师子女的福利。妹妹小我两岁,小时候就是我的跟屁虫,特别乖,什么都依从哥哥。那个年代,大概多数家庭有重男轻女的风气,教师之家也是一样。妹妹在那样的家庭,从父母平时的态度里,应该也会渐渐知道哥哥似乎更重要。后来听我妈讲过的一件事可以佐证:某天我跟妹妹各分得了五块饼干,摆在桌上准备开心享用。这时候家里来了小朋友客人,我就给了客人两块。这时候,我妹妹默默地从她的饼干里拿出两块给我补上。她把这做得理所当然,哥哥的是应该补齐的,而她自己可以接受只剩三块饼干的现实。而作为哥哥的我,倒也接受得心安理得。

初三毕业前夕的一个周末,我在县城的一家照相馆拍下了平生第一张“彩照”。穿着新买的彩条运动服、白球鞋,在照相馆一角有金色栏杆、葡萄枝、花盆的置景前,摆下了这个自认青春的造型。如今看,还是土洋土洋的小镇青年。青涩的毛头小伙,开始有了“自选动作”内心里有一种“长成了”的自我认定,有了一点跃跃欲试的英雄主义,盘算着与这个世界可以一战。

从一个翩翩少年、文艺青年转变到摇滚青年,只需要一个转身的时间。

淮南,我离乡求学的地方,我却在那里爱上了吉他。那是我平生到过的第一座大城,一个摇滚重镇,满街黑豹,一地唐朝。后来为了生存去福建干歌厅,又为了学艺停下一切去厦门继续拜师,再后来又去北京的摇滚学校……

终于,我带着音乐梦想去了广州。

音乐梦在南方没能得以生长,我上班了。在广州做记者时期,特别是有了孩子后,往老家寄的照片变得多起来。做了摄影记者之后,拍照者才真正成了我。因此,我也成了总是在照片中缺席的父亲。

在广州做记者的十年里拍了大量家庭照,我会不定期地挑选一些洗印出来,寄给爸妈,告诉他们,我们在他乡一切安好。电话那头总能听到妈妈开心地说“相片收到了,家里一切也都好”,让我放心。后来自己又辞职去各地拍照,搞创作,偶尔也会留影,但那样沧桑的照片却从来不敢寄往老家。类似搞摇滚时期的困顿、颠沛怎么也不能让爸妈知道,不可以再让他们为我担忧了。

父母对我的忧心真是无尽的,绵延至今。

孩子们都不在家的这些年,父母偶尔也照相,主要是单位活动、旅游之时的留影。他们也从没有儿女负担的清闲中年逐渐抵达晚年。

我又发现,往老家寄照片的习惯,后来并没有持续下去。它止于前几年,老家的影集在几年前不再添加新内容。原因有二:那时候我开始每年带孩子回去。当然,更因为后来有了可以拍照、拍视频的智能手机。

想念这个东西,是会凝聚的,也像胶片从曝光到显影、定影需要一个时间过程,期待感才会显现出来。通讯、交通发达了,久而久之,“期待”渐渐失去了原先真实的痛痒了。

父亲两三年来病重,慢性的肺纤维化使得他不得已卧床。父亲的记忆力也在逐步减退,很多老家前来探望的亲戚,他已经认不出来是谁。就连我的姑姑—他的亲妹妹来看他,他也怎么都想不起是谁,搞得姑姑特别伤心无奈。

今年夏天,我的孩子曾抱着影集跑到他爷爷床头,指着爷爷奶奶的结婚照问:右边的这位帅哥是谁?爷爷凝视良久:可能是我……

影集里有几张父亲退休前后与同事、邻居的合影,我发现每个人的头顶上都有一个字。原来是父亲用钢笔直接在照片上标注的,那是照片中那些老同事、邻居们每个人的姓,甚至还包括他自己。胡、杜、余、吴……之前我还纳闷:相片中的那些老师,有些是几十年的邻居,熟悉无比,何必在好好的照片上用钢笔写字,显得突兀也不雅观,像小孩子行为了。

现在我终于懂了,原因应该是父亲在若干年前对自己的记忆力就有所觉察,一张照片的美观与否已不再重要,影像的真实性、留存性似乎也会靠不住。他找出了笔,决定把还能想起的姓氏径直写了上去。

他怕忘掉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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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皱了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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